第六十四章(1/ 2)
「其实少主昏倒之後,属下便差人去金光城里寻找,但是一无所获。不过有一件事倒是引起了属下的注意,昨天晚上有个女子来外城游玩,用的是小金元宝,而且前几日刚刚获得「法名」的节末法王出巡,不知道为什麽与那女子起了冲突,最後一队金塔侍卫赶来将那节末法王的手下杀了个精光,那女子有用铁锹将那节末法王活活劈死,後来那些平民又唤那女子为圣德明妃……」
「圣德明妃!」李翰林心中一惊,从那佛器堂里缴获的那本「送金光城之女子名录」倒是提到过圣德明妃这个称谓。
「难不成少主的未婚妻要被捉去当圣德明妃?圣德明妃的甄选过程复杂,如果没选上那也要将那些没选上的女子交给其他法王当明妃的。但是如果金光大法王真的将少主的未婚妻选做圣德明妃,那少主免不了面对那金光大法王,传说中金光城的最强者。」
「而且一旦当选圣德明妃,那开光大礼……属下不敢说了,请少主恕罪。」魔蜂道。
「说下去!」李翰林沈声道。
「那属下便说了,据冲云楼情报,明日就是圣德明妃开光大典,届时金光大法王,圣德明妃都将座车驾出行。按照其前的惯例,圣德明妃应该着圣装,除去亵裤,将双腿分开,用金铐拷在宝座的左右两边,供万民敬仰,以正大法王之威严。」
李翰林的声音已经有些颤抖:「还有呢?」
「在金光城外城游街一圈以後回到金塔,届时大小法王皆会参加,届时钟鼓齐鸣,由金光大法王牵头当众汲取圣德明妃的金、银圣水,并将圣德明妃破身。射入圣液以後,圣德明妃在其他法王中间传递,行轮座交合之礼,待所有法王在圣德明妃的体内射入圣液,以正大法王之无私。」
魔蜂的话还未说完,李翰林就已经浑身剧烈抖动起来,他擡手将那木桌掀翻在地,上方没有吃完的羊肉和麦茶洒落一地:「这帮披着人皮的畜生!我一定要将洛泱救出来!魔蜂长老,立刻……立刻随我去!」
「既然少主要去,属下便立刻去准备,但一会儿少主进了金塔区,一定要按照属下的吩咐去做,不然可能生出祸端!」
---------------
一个时辰以後。
一辆带木棚的四轮马车从金光城外城的肉铺中驶出,慢悠悠的向金光城的核心区域行驶而去。这一车装的都是新鲜的牛羊肉,只不过由於荒漠天气炎热,鲜肉若是没有经过腌制放在阳光下,不消半个时辰就会腐坏变臭。
因此那些送肉的马车都有专门的冷藏木柜,从肉铺的地下冰窖里锯开冰块敲碎,然後与刚刚宰杀分解完毕的牛羊肉放在一起,可以保证半日不会腐坏。
而现在李翰林换上了肉铺夥计的服装,整个人身上都是羊膻味,为了防止露馅,又在他手上抹了羊油,这样不论从外观还是气味上,李翰林都是一个肉铺的夥计而已。
「少主记住了,一会儿看到我只能喊我兰老板,进了金塔区千万不要乱闯,一定要跟紧属下。」
魔蜂的本名叫兰婷,并不知道是自己从哪里来的,不过按照体貌特征,自己应该是那些极西之人与中州人的混血儿。由於撰写《金光经》金光祖师认为「三十岁以上的女人就是魔鬼」,不能与法王合体双修,而且她的脸上又有伤疤,也避免了一些祸事。不然免不了又要与那些法王打上一场,然後带着冲云楼众一起撤向更西边的地方。
「我知道。」
李翰林与冲云楼的其他三个帮手一起坐在马车的木棚顶上,他抚摸着因为浸透了冰块冷气的木板,心也同那木板一样冰冷潮湿,希望自己这一去还来得及,能找到洛泱的哪怕一丝踪迹。
「驾!」
魔蜂挥着手中缰绳,驾着车转了一个弯,马车向坡上驶去。旁边那些低矮简陋的泥屋开始减少,并且逐渐消失。空气中弥散的异味也统统不见,仿佛隔了另一个世界一样,一道雪白的墙壁矗立在面前,再转过一个弯,四轮马车来到了一道铁门面前。
擡头便是高耸的金塔,周围还有无数小金塔,这里距离金塔区已经非常近了。
「停车!例行检查。」
两个侍卫挎着荒漠风格的弯刀,上前检查,一见那驾车之人立刻露出了笑容:「这不是兰老板麽?又来送牛羊肉啊,最近的肉又肥又嫩,非常好吃。」
「侍卫大哥见笑了,有什麽好的肉,也得给日夜看守金塔的各位享用啊!来,这是一点点孝敬,检查就免了,要是奴家要使坏也不会在这里,难不成我的肉铺生意不想做了?」魔蜂掏出一个小袋子,交给那侍卫。
可那个侍卫并没有接下布袋:「兰老板,最近圣德明妃开光大典临近,大法王命令我们加强检查,不好意思了。」
「没事没事,都下来!咱们没做亏心事,又不怕鬼敲门!」李翰林和那三个帮手齐齐跳下车,接受侍卫的搜身,搜了一会儿,也没有发现藏有什麽利器。只不过其中一个侍卫对着李翰林看了又看:「我怎麽以前没见过你?你是新来的麽?」
「哦,侍卫大哥,我是兰老板远房亲戚的孩子,我家那边干旱又闹蝗灾,实在活不下去了,只好来投奔兰老板,当个肉铺夥计。」
魔蜂道:「这是个苦命孩子,阿爹早逝,家里还有个瞎眼的阿妈,怪可怜的,所以就让他来肉铺打打下手,他昨日才来,侍卫大哥没见过也是正常的。」
「原来如此。」那个侍卫对着另一个检查肉的侍卫问道:「肉没问题吧?」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